槐荫区第十二届中小学(班级)合唱节实施方案

时间:2016年03月0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积极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山东省《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山东省艺术教育普及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槐荫区第十二届中小学(班级)合唱节。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本届合唱节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宗旨,以“唱响中国梦为主题,以班级艺术活动为导向,面向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全员参与、人人创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合唱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参与中浸润健康审美情趣和良好艺术素养,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现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展示我区中小学生的艺术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要求

各学校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班级合唱展示活动,通过开展班级合唱活动,培养学生合作、团结、协作精神。选唱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校园,贴近学生生活,突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色,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1、每个参与的班级合唱队必须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班。开展活动时,要经资格审查,要求全班学生全员参与。

2、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并认真组织好班际合唱活动,使每个学生参与其中,真正做到班班有歌声,人人开口唱。

3、每校择优推荐一个班级,青少年宫指定一个班级参加区级合唱选拔赛。

4、通过选拔比赛择优推荐10个班级、市教育局再从以上10个班级学校中抽取10个班参加全市班级合唱专场展示。

各参展学校要杜绝私自重新组班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发现将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展演成绩。

5、备查材料:班级合唱方案、训练计划、过程性资料、节目单和成绩册等。

6、展演人数:必须整班、全员参加,分校区的要分别组队参加,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分中小学参加。 

三、作品要求:

(1)每个班队演唱歌曲1首,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必须是二声部以上(小学一、二年级学生酌情降低要求),难度适中、艺术性强;鼓励原创作品和地方特色作品

(2)鼓励表演形式及演唱风格的多样性、创造性。

(3)指挥须由本班任课教师或学生担任。

(4)伴奏乐器以钢琴为主,演奏人员以本班师生为主。

四、合唱节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

在合唱节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校。评选条件如下:

1、学校成立班级合唱节筹备小组,有具体方案、有平时训练计划、有过程性资料、有每一级展演节目单和成绩册。

2、按时按要求组织班级、校级合唱展示活动。

3、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及班级合唱节观摩交流活动。

4、积极上报本校开展班级合唱节活动资料。

5、在检查过程中,不能按要求组织班级合唱活动的学校,将取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二)优秀表演奖:

本次合唱节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

(三)优秀指导教师(领队)奖:

在组织和参与合唱节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和班主任。

五、活动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班级合唱展演阶段,时间为3月至5月。本阶段各学校组织班级合唱展演活动,区青少年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巡回指导。

(二)第二阶段为区级展演阶段,时间为5-6月。

(三)第三阶段为市级专场展演阶段,时间为9-10月。市教育局组织合唱专家对县(市)区进行现场评选。

(四)第四阶段为合唱节闭幕式,时间为11月。市教育局组织闭幕式暨优秀节目汇报演出活动。

在合唱节活动中,市教育局穿插举办交流观摩活动和合唱艺术论坛或沙龙。

六、学校合唱社团请继续进行训练,下半年济南市教育局将选拔优秀校级合唱团参加山东省合唱比赛及济南市合唱节闭幕式演出。

槐荫区青少年宫

2016年3月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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